生态环境法典为世界提供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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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-09-22 09:30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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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生态环境法典为世界提供样本 8月15日,全国生态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。法典共5编、1242条,以总则统领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和法律责任等章节。法典的施行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法制自此进入系统协同的新阶段,也为国际环境法制提供了重要样本。 第一重样本,在于兼顾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开放。当前,环境问题越来越呈现为系统性问题。放眼世界,环境立法发展已久,但真正完成较高程度法典化的国家不多。且编纂环境法典不止整理条文,还需协调污染防治、自然资源、国土规划等领域,涉及多主体权责关系的调整。生态环境法典以其整合广度和实施规模,集中体现了环境法治建设的统筹性原则。 值得注意的是,中国采取“适度法典化”路径: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纳入法典;森林法、草原法、长江保护法、能源法等20多部法律则继续保留,与法典共同构成生态环境法律体系。对于应对气候变化、碳达峰碳中和、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,法典作出原则性、引领性规定,面对环境科学不断进步、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的未来,将有助于兼顾法典的统一性、稳定性和制度的开放性、适应性。 第二重样本,在于将环境治理扩展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。法典要求在生产、流通、消费过程中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;通过绿色设计、清洁能源和原料、工艺更新,从源头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;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、生产者回收责任、绿色供应链和产品碳足迹等制度,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融入国家发展规划。分散在清洁生产、循环经济、能源节约和气候治理等领域的规则,由此被集成为相互衔接的法律链条。这一制度链建立在长期立法实践上。2012年以来,环境保护法、大气污染防治法、水污染防治法、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相继修订,土壤污染防治法、长江保护法、黄河保护法等陆续出台,源头预防、全过程控制、流域协同和绿色转型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。法典进一步将这些宝贵成果和经验组织为一个整体。 第三重样本,在于衔接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。法典总则规定,中国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,履行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,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国际规则的研究与制定。法典相关章节写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、公平和各自能力等原则,规定履行相关国际条约义务、开展国际合作并推动规则和标准衔接互认。 法典施行只是新起点。在一个人口众多、产业体系完整、增长快速转型、生态类型多样的大国,将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纳入统一框架,统筹协调众多行业、地区、治理层级和利益主体,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实践。其经验值得世界借鉴,其成果值得世界关注。 本报评论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