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李某和王某是一对情侣,酒后李某开车由屯溪返回歙县,因琐事起纠纷,女的醉酒开车带男的到派出所报案。民警处警时发现两人涉嫌酒驾,检测都达到醉驾标准了。近日,歙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情侣危险驾驶案,并已做出一审判决。
法院查明,今年4月23日,李某和女友王某在屯溪一酒吧饮酒,李某于次日凌晨驾车返回歙县,驶至歙县夜市摊附近,双方因生活琐事起纠纷,争执不下,王某驾车带李某到徽城派出所报警处理。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二人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经抽血检测,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3.1毫克/100毫升,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毫克/毫升,均属醉酒状态,达到醉驾标准。
法院审理后,依法作出判决: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;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,缓刑两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江文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