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网、大皖客户端讯 据@滁州公安在线消息 近日,南谯公安分局乌衣派出所在日常巡逻时,发现一处昏暗的民房内有晃动的人影,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见民警前来查看,一名男子赶紧从屋内走出,称此处是给汽车加水与洗车的。
随后,民警将房屋铁门打开后,发现有两个装满汽油的大型塑料桶放在约十平方米的昏暗房间内。除此之外,屋内还散落着电线线路、点燃的蚊香、加油泵、电瓶等物品,空气中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汽油味,安全隐患极大。为了及时消除隐患,民警找来专业人员将屋内散装汽油装入专用油桶内,连同加油设备拉运至滁州某石油公司储存起来。随后,民警很快联系到散装汽油和加油设备的拥有者王某。当晚,王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对于嫌疑人王某非法销售、储存汽油这类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,并对散装汽油和设备依法扣押和封存。涉事少年(被雇佣男子)只有十五岁,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,但不予执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