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詩雯/綜合報導
台中市長春自辦土地重劃案爆發買兇傷人事件。王姓理事長因不滿地政局官員未通融抵費地登記,涉嫌花30萬元找人毆打兩名公務員,遭法院判處2年徒刑,共犯張姓男子則被判1年4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
台中市長春自辦土地重劃案爆發買兇傷人事件。(圖/翻攝自台中地方法院官網)
案件起因於王姓理事長希望擴大重劃區抵費地比例,曾透過民代協調並直接向地政局重劃科陳姓科長請託,但未獲同意。事後,王男因不滿公務員依法行事,找張姓友人策劃報復,雙方約定以每人15萬元代價,教訓陳科長與秘書室施姓幕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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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23年7月28日,3名嫌犯先在陳姓科長住處外埋伏,趁其上班時持球棒攻擊並錄影存證;在8月24日,施姓幕僚(時已調任大里地政事務所主任)在住家附近遭製造假車禍後毆打,次日清晨,同一批人再度前往施男住處持球棒襲擊,全程同樣錄影回傳給主謀。
台中地院審理時,張男坦承犯行,但王男否認涉案,法官根據事證認定兩人共同犯傷害罪,分別判處2年及1年4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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